應稅銷售收入含稅嗎(銷售收入是否含稅)
作者:忻騰飛 發布時間:2022-03-28 08:59:58 點贊:次
1.如果符合小微免稅條件的,不填主表第一欄,直接按本文第一張表的填法;如果不符合小微免稅條件的,把未開票收入加到主表第一欄。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低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2.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確認視同銷售成本,均按照購入價格確認收入與成本,且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會計上無需做銷售收入處理。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金額繳納消費稅。
3.國稅函〔2010〕148號,已被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廢止。
4.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存在稅會差異,會計確不確認收入,企業所得稅需視同銷售,作納稅調整)發放外購商品給職工作為福利,會計上不能確認銷售收入,而是應按照其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成本費用。
5.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體現了消費稅稅不重征的原則,避免了就流轉額全額征稅而出現的重復征稅現象,是對傳統流轉稅的一種改進。

一、應稅銷售收入含稅嗎(銷售收入是否含稅),如何開始闡述
1.銷售額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兴纬傻慕洕娴目偭魅?。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兩種情況都需要除了填主表外,需要填寫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2.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是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3.本人將該項資產不是以銷售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職工福利等費用支出性質理解為企業直接購買用于職工福利的商品,其商品的增值稅進項稅不得抵扣,會計上應將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計入相關成本費用,言外之意視同銷售確認收入時采用的購入時的價格是一個含著進項稅的價格,應按含稅價格確認視同銷售成本和收入。申報表填報說明》中得以體現,即企業外購資產或服務不以銷售為目的,用于替代職工福利費用支出,且購置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處置的,可以按照購入價格確認視同銷售收入。
4.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現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納稅。該業務的爭論焦點在于確認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成本和收入時是否包含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梢詤⒖嘉募敹怺2009]57號第十條規定: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外購商品用于發放職工集體福利,且購置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處置,應按照外購價格確認視同銷售收入。以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在增值稅上不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而是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二、應稅銷售收入含稅嗎(銷售收入是否含稅),怎么做綜述
1.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其實這里還有延伸問題,就是不得在銷項稅中抵扣的進項稅,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免稅收入填在主表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減稅項目填在主表第18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
3.大家還記得828號文曾經的一個補丁文件,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已被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廢止)中是這樣規定:企業處置外購資產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是指企業處置該項資產不是以銷售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職工福利等費用支出性質,且購買后一般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處置。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成本費用。
4.上例可以看出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是117元,企業所得稅也應按國稅函[2008]828號文的規定確認視同銷售收入117元。
5.符合小微免稅條件時把開具專票金額按對應稅率填入第2欄(2欄金額相同)或第5欄(5欄金額相同)把開具普票金額填入第10欄或第11欄。